日前,宣城姑娘小萍(化名)在应聘南京市人社局“12333”电话咨询员时,被告知非南京本市户籍不得报名。为此,她委托律师向法院递交诉状,声讨这条不合理的户籍限制。
应聘电话咨询员遭拒
小萍就读于安徽师范大学法学专业,即将大学毕业。今年4月8日,她在网上看到,南京市人社局下属的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中心,对外招录10名“12333”电话咨询员。
比照相关的条件,她发现自己全部符合,顿时喜上心头。就在这时,她被朋友泼了冷水。“朋友说,招聘简章里写着,有南京市户籍才能报名。”不甘心的小萍4月9日上午拨打了招聘简章里的联系电话,经确认,该职位确实有南京户籍限制。
若不立案会继续上诉
在小萍看来,户籍限制规定很不合理。为此,当天中午,她给江苏省人社厅寄去了一封投诉信,“到现在,这封信也没有回音。”在朋友的建议下,她最终鼓起勇气走法律途径声讨户籍歧视。
“我是学法的,我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。”通过南京当地一家公益机构,小萍联系上了许英律师。5月16日,她委托许英律师向南京玄武区法院递交诉状,状告南京人社局,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5024元。
“起诉条件我们都符合,可法院到现在还没给出明确回应。”5月21日,等得有点着急的小萍告诉记者,只要法院立案,胜诉的把握很大,就怕法院不立案。毕竟,这起案件很特殊,全国范围内也没有多少可借鉴的先例。
按照规定,正常情况下审查期是7天。许英说,如果到时法院不立案,她们打算继续向上一级法院反映。
打官司只为讨个说法
对于户籍限制,南京市人社局12333热线部一名负责人此前接受南京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,电话咨询员的基本工资2000元,绩效奖励部分也有限,外地人要租房拿这点工资很难应付生活,因此几乎都是招聘本市户籍的员工。
“2000元底薪很不错了,这不是理由。”小萍表示,作为应届大学生,她深知自己没有工作经验,对就业期望值并不高。她只希望包括她在内的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不会遭遇各种歧视。不管胜诉与否,她都不会再考虑接受这份电话咨询员工作,“打官司,只为讨个说法。” (记者李国珍)
延伸阅读
招聘单位禁设户籍限制
5月16日,国务院办公厅公布《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》。通知要求,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要大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。用人单位招用人员、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,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、民族等条件,招聘高校毕业生,不得以毕业院校、年龄、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。规范签约行为,任何高校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与高校毕业生签约挂钩。
通知还强调,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,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,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现象。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,切实做到信息公开、过程公开、结果公开。加大劳动用工、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,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。
(原标题:应聘遭户籍歧视 宣城女孩状告南京人社局)